==>> 点击下载文档 |
壹、总 述
一、各机关应设置档案管理单位(人员),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制度,以统一方法管理档案。
二、各机关档案管理人员之设置,参照行政院所属各机关秘书(总务)人员员额设置标准之规定。
三、档案管理应以具有专长者担任之,并施以有关档案管理之训练。
四、各机关应鼓励档案管理人员,进修或参加国内外有关档案管理之研习。
五、各机关对所属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业务检查或访问,以沟通观念与统一作法。
六、各机关之档案管理单位,应与文书及稽催单位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各单位间之权责,并应明确划分。
七、各机关得依本机关之特性,参照本手册订定辅导作业规定。
八、定期与永久档案管理程序,由各机关视需要订定之。
九、本手册重要用语释义如下:
(一)档案管理:指档案管理作业过程中之点收、整理、登记、分类、编案、编目、装订、入档、保管、检调、清理、销毁、移转、机密等级调整注销、安全维护及其它有关事项之处理。
(二)点收:指档案管理单位将业务单位办毕送来归档之案件,予以清点受领。
(三)分类:指根据档案内容之性质,归入分类表中最适当之项目。
(四)分类号:指代表分类项目之号码。
(五)编案:指按档案案情,编为简要案名。
(六)案次号:指区分同一分类号之各案所编列之号码。
(七)目次号:指区分同一卷之各件所编列之号码。
(八)档号:指分类号加案号。
(九)文号档对照表:指在收(发)文号档对照表上逐件将档号填注于对照表各方格内,以查核、管制案件。
(十)三五卡片:指用以编制分类项目、人名目录,所印制之卡片,该项卡片之直线长三英吋、横线长五英吋。
(十一)分存单:指分存于其它有关案卷之单。
(十二)入檔:指将档案存置于架柜。
(十三)排列:指将档案或卡片,按一定之次序顺列。
www.m448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