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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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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22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21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5(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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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关于深圳市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xx律师事务所 声明 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根据《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中国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博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申请机构”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及其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相关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特作如下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对申请机构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资料予以审查和验证。同时,还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申请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或讨论。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申请机构向本所律师声明并承诺:(1)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及口头证言,该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及口头证言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与正本或原件是一致的,不存在伪造、变造副本材料或复印材料的情况;(3)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本公司或其他单位及/或自然人的签字及/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伪造、变造签字或印章的情况。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此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以及对已经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不对本次申请涉及的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财务分析、投资决策和业务发展等法律之外的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专业查验和评价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对相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书或其他专业报告的数据、结论等内容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与申请机构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所及本所律师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申请机构本次申请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申请机构为本次申请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并以勤勉尽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申请机构的主体资格 (一)申请机构的设立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359XXXXXM 企业名称 深圳市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实际办公地 泉州市区丰泽街元 法定代表人 XXX 认缴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C年1月21日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成员 XXX、XXX 股东 XXX、XXX  (二)申请机构的历次变更 变更日期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