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人才储备管理制度
一、“红名单”内人员为我院管理和专业技术储备人才。专业技术一级储备培养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二级储备培养学科专家。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组织“红名单”人员的选拔;以遴?⑴嘌⑹褂萌龌方谖帕Φ悖ㄉ璨⒐芾砣瞬拧昂烀ァ薄?
三、在职中层以下职工可参与选拔,进入管理人才储备库;院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选拔,进入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库。一人可同时参与管理人才储备库和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库选拔。
申请流程
1.先由个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核、遴?⑼萍觯鞑坑刹砍じ涸鸪闪⑵姥⌒∽椋员静刻岢錾昵氲娜嗽苯凶矢癯跎螅⒍苑咸跫娜嗽碧钚赐萍鲆饧ㄈ肆ψ试床俊?
2.人力资源部按照入选储备库的基本条件,对各部门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由评委小组对拟入库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和心理测试,根据综合成绩进行评价认定。
4.院委会讨论确定管理人才选拔人数;各部、科根据业务发展申报学科带头人和专家人数。
5.通过医院发文形式最终认定进入人才储备库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红名单”人员的管理
1.成立人才储备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医务科、护理部、所在部部长、科长),负责日常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管理储备人才的管理,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牵头专业技术储备人才的管理。
2.“红名单”人员要按照要求,参与相关医院管理和专业技术相关活动。
3.人才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中层、调整储备级别和出库的依据之一。
4.连续两次未完成相关培训任务、违法、辞职、调离时,或每年度考核最后一名自动退出红名单。
六、“红名单”人员优先进入医院专家库,优先成为管理干部备选人群,优先参与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