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加油站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是购置商品、交纳费用的依据和报销凭证,因此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在领取发票时应认真进行登记,对领取的本数、份数、起至号码及领取时间、领取人等都要做详细记录。
对所领取的发票应在使用前认真进行检查,看有无缺号、错号、串号、缺页等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将出现问题的整本发票与记录一同返回,如果在使用当中发现上述情况,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有发票使用者承担责任。
使用发票时必须全份逐项如实正确填制(复写)单位名称、开票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并加盖“营业专用章”。不准涂改、挖补、单联填写或拆本使用。填错发票后须加盖“作废”印章重开,严禁开阴阳发票。
开票时,要先填写后盖章,未使用的发票不准加盖印章。因保管不善丢失空白发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丢失提货单、存根、统计、财务联者、乱撕空白发票联者,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进行处罚。
开过的发票存根和缺号、错号、串号、缺页及开错的作废发票要妥善保存,需要销毁时要事先经单位领导审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税务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