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经济补偿
计算规则
补偿成本核算
大类
中类
小类
协商一致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从约定(有或无)
参照:月工资*工龄
企业提出
协商一致
有
从约定
参照:月工资*工龄
企业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雇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无
严重违纪
造成重大损害
双重劳动关系
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过错性解雇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有/代通金/前30天通知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上月工资
*二次不胜任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经济性裁员
依破产法重整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经营严重困难
技术革新转产等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违法解除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双倍
月平均工资*司龄*2倍
员工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
试用期辞职
无
0元
提前30天辞职
因企业违法行为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
有
*分段
其余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合同无效
强迫劳动
*未依法缴纳社保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例]
劳动合同
终止
劳动者原因
享受养老保险
无
死亡失踪
非劳动者原因
合同期满
有/无
分段
2008年1月1日后司龄*月工资
破产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关闭、撤销、解散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事实劳动
关系终止
企业单方终止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无
0元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无理由终止
有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资
员工单方终止
员工单方终止
无
0元
分段计算适用于
条件1、08年前后算法不一致
条件2、合法的解除形式;
注1:以上所列34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注2: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注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满6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注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年以前符合12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