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 重要声明 以下关于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产品的文字说明及利益演示,是本公司供您更加直观地理解 产品和保险条款之用,您的具体权益依保险合同确定。 ?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身故保险金责任: 一、身故基础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基础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在给付身故基础保险金的同时,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时的运动达标给付比例 的乘积给付身故额外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运动标准及运动达标给付比例 一、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运动标准规则如下: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 5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在一个完整保单年度内的运动记录,达到日运动标准的累计日 数不少于 240日,则该保单年度记为达到运动标准。 日运动标准指一日的运动记录满足日步数达到 10000步。 日步数以我们指定运动记录平台上的数据为准。 二、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运动达标给付比例规则如下: (一)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 1个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付比例为 0%; (二)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 2个至第 6个保单年度,若上一个保单年度达到运动标准,则该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 付比例增加 5%(即:该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付比例=上一个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付比例+5%);若上一个保单年度未达到 运动标准,则该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付比例与上一个保单年度运动达标给付比例一致; (三)自第 7个保单年度零时起,运动达标给付比例不再变化; (四)运动达标给付比例最高增加至 25%。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本主险 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 1页共3页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发生上述除第一项之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其他免责条款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产品条款的“第八条宽限期及保险合 同效力的中止”、“第十一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四条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第二十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 ? ? 投保范围 本主险合同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18周岁至 70周岁。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费的支付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为:趸交、期交;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期间为: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 ? 保单利益 本主险合同的保单利益为:身故基础保险金、身故额外保险金和退保金。其中退保金为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及退保 一、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的十五日为犹豫期,请您在此期间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若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 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纳的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 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 们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犹豫期后,您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解除本主险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 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 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考虑到保单平均承担的 本公司经营支出,保险责任对应的成本以及客户提前终止保单导致本公司的损失,我们从您所交的保险费中扣除了相关 费用。 三、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解除合同后,您会失去原有的保障。 第 2页共3页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 保险利益演示 招商仁和和悦传家终身寿险利益演示 性别:男 投保年龄:30周岁 基本保险金额:1000000元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20年交 年交保险费:16910元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