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乡振发〔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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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和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按照两个指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有力有序推进,务实推动两项工作落地实施。请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省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实施细化程序要求,完成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相关工作,以后年度省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按规定编制发布。
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30日
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项目库管理制度,强化乡村建设项目布局、项目统筹和项目管理,依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项目库建设坚持部门共建、信息共享;坚持统一设计、互联互通;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坚持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第三条?项目库承担项目储备、布局统筹、进度监测、工作督导等功能,是县级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乡村建设项目库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立,并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衔接。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库建设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负责相关领域项目谋划、组织实施工作。
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库建设运行情况。
第二章 入库项目
第五条?入库项目按照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划分类型。
入库项目主要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程行动相关项目中选择。
第六条?入库项目重点是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第七条?入库项目应符合乡村建设相关规划要求,前期工作已具备基??
入库项目重点采集责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资金规模、资金渠道、补助方式、实施进展、投资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直接受益人数、资产权属、管护主体等基础信息。
入库项目应按照项目性质、行业领域,符合相应政策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项目储备、审批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要求。
第三章 入库程序
第八条??原则上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村“两委”依据县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组织引导农民结合实际提出建设需求,确定村申报项目,并在村内公示后上报乡镇政府。跨村联村项目由乡镇政府汇总整合相关村需求提出申请。
第十条??乡镇政府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将确有必要、符合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要求的项目报县级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县级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乡镇政府报送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充分征求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意见,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的项目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实施简易审批程序的,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县级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对入库项目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汇总项目储备情况,检视项目储备问题,依据县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重点项目实施建议。
第十三条??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地方实际,对入库项目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入库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设项目库,共享项目库信息。
第十五条??入库储备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完成入库程序项目实时录入信息系统,三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办理。
第十六条??根据县级党委政府推进乡村建设的工作安排,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储备项目实施优先序。
第十七条??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月将乡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提供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