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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

资料大小:12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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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3/14(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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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家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各门店的对账工作,指导各门店建账、对账;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岗位设置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会计、出纳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废旧物品收入,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应收账款余额表和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