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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人寿金穗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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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PDF(8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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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3/12(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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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农银人寿[2022]两全保险003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农银人寿金穗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15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 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 您有按本主险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4 ? 您有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6.2 ? 您有退保的权利 …………………………………………………………………………………8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 分红是不保证的 …………………………………………………………………………………4.1 ? 退保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8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9 ?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保险费的支付 保险费的支付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限制 2.3 保险期间 7.2 效力恢复 8.合同解除 2.4 保险责任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如实告知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年龄错误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10.2 未还款项 10.3 合同内容变更 10.4 联系方式变更 10.5 争议处理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农银人寿金穗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主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 间订立的“农银人寿金穗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主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或电子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的成立日以 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 生效,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 1 保险责任。保单年度以该日期计算。 1.3 1.4 投保年龄 犹豫期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2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 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 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无息 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 3 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 解除。 ?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 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我们根据本主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 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额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须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 2.4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 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