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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人寿 [2023]两全保险021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复星保德信财富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投保人(您)、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更好地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以条款正文为准。 产品重要信息概览 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5年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特别提示 (1)在特定情况下,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请您仔细阅读条款正文中灰 色阴影显著标识的内容。 (2)您有退保的权利,犹豫期内申请退保的,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 已支付的保险费;犹豫期后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条款目录 1.我们提供的保障 5.合同效力 ? 1.1基本保险金额 ? 1.2保险期间 ? 1.3保险责任 ? 1.4保单红利 ? 5.1合同构成 ? 5.2合同成立与生效 ? 5.3犹豫期 ? 5.4合同效力的中止 ? 5.5合同效力的恢复 ? 5.6合同解除 ? 5.7合同效力的终止 2.我们不给付的情形 ? 2.1责任免除 6.其他权益 ? 6.1保单贷款 3.如何支付保险费 ? 3.1保险费的支付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 7.1投保年龄 ? 7.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 7.3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 7.4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 7.5欠款扣除 ? 7.6年龄性别错误 ? 7.7联系方式变更 ? 7.8争议处理 4.如何领取保险金 ? 4.1受益人 ? 4.2保险事故通知 ? 4.3保险金申请 ? 4.4保险金给付 2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复星保德信财富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 同”、“保险合同”指“复星保德信财富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 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我们提供的保障保障内容以及保障的期间 1.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 险单上载明。如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批单上 载明。 1.2 1.3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3.1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 1 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 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 (不计息)乘以下表所示对 应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 3 比例 100% 160% 140% 120% 17 周岁及以下 4 18周岁-40周岁 41周岁-60周岁 61周岁以上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5 。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含第9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 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 效力终止。 1.3.2满期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1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 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 2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指您依据本合同已经向本公司交纳的保险费。如本合同发生过基本保险金额变更情形,则实际交 纳的保险费为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后所对应的保险费。 3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得到的年龄。 保单年度指从本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的零时起至下一个保单周年日的前一日24时止。 保单周年日指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4 周岁:指按照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现金价值:指本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5 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如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示,如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重新计算。 3 下载更多保险资料请到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4 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 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 分配方案。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