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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日期:2015-08-03深卫计妇社〔2015〕14号各区卫生计生局, 备区教育局, 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督管理, 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 决定开展2015年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时间及程序第一阶段(4 月30 日前):(一) 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对辖区所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按附件格式采用Excel 文档进行汇总(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二) 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教育局根据评估分数的高低, 按各辖区所属托幼机构总数的10%, 确定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拟入选名单。第二阶段( 5-6 月):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组织儿童保健、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监督等专家组成市级综合评估组, 根据备区上报的结果, 按所属托幼机构总数的3%进行抽查复核。第三阶段(7-9月) 总结反馈, 表彰先进。二、评估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标准》(深卫人妇社〔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