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超市经营承包权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沃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担保 3、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小卖部经营方案 5、小卖部经营应急预案 6、小卖部经营承诺书 投标函 致: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 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相关文件和考察了实地现场后,我们愿意按每年租金人民币(大写)元(¥ 元)的投标报价,遵照招标相关文件的要求承担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超市在三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2.我们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高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5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 天内非招标人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要求交纳相应的履约风险金,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6.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愿意按合同要求经营管理此小卖部,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意由你方进行考评并按考评结果实施奖惩措施. 投 标 人:沃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投 标 担 保 致: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的担保。 我单位愿意出具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 我单位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没收上述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如果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如果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非招标人原因未能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本担保在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