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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计划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QC-1019-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生产设备部、车间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取样计划的管理制度。范 围: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取样计划。责任者:取样人员,质量部、生产设备部、车间负责人。程 序:1、取样计划由质量保证人员提出,经质量保证室主任审核,交质量部负责人批准后,下发至相关部门。2、原辅料、包装材料取样计划发至生产设备部、仓库、中心化验室;中间产品、成品取样计划发至生产设备部、车间、仓库。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应根据检验、留样的需要进行取样。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取样量一般为检验用量的三倍;中间产品的取样量一般为检验用量的二倍。需要重点考察的品种及批次,应适当增加取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