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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QC-1023-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建立一个实验室试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范围:试液、标准溶液、滴定液、缓冲液,洗涤液等。责任人:试液标准溶液配制人、标定人、实验室负责人。内容:试液标准溶液应在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一般应在20±5℃,相对湿度50~75%,有防尘设施的地方配制。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配前检查瓶鉴完好性使用期限等。试液标准液应贮存在与配制操作室相同的环境里。由专人负责保管,有序地排列。由专人负责试液标准液的发放。所有部门所需的标准液均由质量保证部门标准液室供应和发放,不得自行配制、使用。过期的试液标准液不得发放,使用部门不得使用。发放试液标准液应有记录。所有领用的试液标准液容器均应具塞干净,湿容器不准盛准试液标准液。领用后的容器均要贴好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