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餐饮特许区域代理合同 特许人:xx餐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 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xxx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xxx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xxx”。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