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生产记录的编制、印发、填写、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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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PS-1021-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车间起 草 人:
起草日期:审 核 人:
审核日期:批 准 人:
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的管理规定。
范 围: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的管理。
责任者:车间、生产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程 序:
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记载每批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管理文件。
2、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的制订和颁布。
(1)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由生产车间根据产品工艺规程组织起草,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由质量管理部颁布。
(2)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代号、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指令、记录表格、偏差等内容,能全面反映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的复制
(1)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由生产部根据周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复制,其它任何部门不得复制。
(2)复制要求为印刷、复印或电脑打印,不得采用手写复制。
(3)复制的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要清楚,易识读。
(4)批记录复制份数要严格控制,按批进行编码。
(5)复制过程中的“废件”,应按有关文件销毁制度,及时进行销毁。
(6)每次复制后要填写复制记录,内容包括复制文件的名称,份数(编码的首尾号)、复制人、复制日期等。
4、批记录的发放。
(1)生产部按周生产计划将批记录与其他生产文件一起,发放给车间,发放时要填写“批记录”收发文记录。
(2)车间在下达生产指令同时,将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发放给各工序和工段长。第2页共2页
(3)各工序工段长将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下发至各操作工,由操作工按生产实际情况填写。
5、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的填写。
(1)操作工必须按时填写,不得提前填写或事后补填,若忘记填写,应使忘记填写的部分空缺,不得根据回忆或臆造填写。
(2)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若无内容填写时要画一道横线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3)品名不得简写,要填写经审定的标准名称。
(4)填写日期时要横写,如2月1日,不得写成“2.1”、“1/2”或“2/1”等。
(5)操作失误,数据偏移等不得掩盖,必须如实填写。
(6)不得撕毁或涂改,若填写时发生错误,要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旁边重写,并签名、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