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工程 > 工程项目 > 工程综合 > 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最新修订DOC

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最新修订DOC

亿卡公司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4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3/7/12(发布于山东)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最新修订DOC”第1页图片 “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最新修订DOC”第2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XX建工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第1页,共5页
I级隐患自查标准
II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检查部门
及责任人
检查
时间
检查
情况
整改
负责人
复查
人员
复查
结果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资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资质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资质发生变更、升级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建筑法》第13条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开展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5条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中,并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8条
第2页,共5页
I级隐患自查标准
II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检查部门
及责任人
检查
时间
检查
情况
整改
负责人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