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河南省医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安监局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 备案证明管理。 资质证照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 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 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 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 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安全基础管理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 治安保卫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