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方式方法
(一)督导检查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
1.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现场随机提问。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3.参加政府常务会、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联合部门共同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共同履职。
5.交流座谈。
6.抽查企业问题倒查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7.根据现实情况,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方式方法。
(二) 督导抽查企事业单位。
1.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随机提问、现场问卷、携专家查看现场、核查隐患整改、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查落实等。
2.明察暗访、突击检查。
3.联合政府多部门开展多层级的联合督导检查。
4.督导与执法相结合,带领专家进行检查。
5.召集同类企业管理人员对某一企业进行集中检查,以点带面。
6.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遴选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7.根据现实情况,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