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果1
道路运输企业GPS动态监管
制度
1.GPS应有专人值守。
2.应登记台账。
3.及时处理有关违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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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险货物运输
1.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应有检验合格标志。
2.应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应有专用停车区,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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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客运
车辆安全
1.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执行国家标准,定期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在用运营车应检、未检车数对比。查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资料、记录。
2.按照《汽车维修、检测、诊断技术规范》(CB/T18344—2001)要求:实施一级、二级维护,确保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在用运营车应维护数、实际维护数对比,达到100%。维护出厂检验记录等资料,合格率达到100%。
3.车辆按照《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配备安全锤、警示牌、灭火器。
4.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运营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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