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一、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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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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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基础管理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五、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