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治理的原则、方法,以及各类隐患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 “五到位”,即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治理在领导小组组织下由专业技术小组为主导;每年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时,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并保证治理的需要。
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部门能自行解决且隐患风险不会导致重伤或死亡事故的、能立即或10天内能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公司领导直接参加、组织治理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事故风险较高、影响范围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或满足《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办法》有关规定的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和方法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为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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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要求
一般事故隐患发现后应立即整改,由受检部门联系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隐患发现部门/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填写相关记录。
重要事故隐患
(1)重要事故隐患应由受检部门、整改相关部门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重要事故隐患现状报告和重要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由企业专业技术组对重要事故隐患现状报告和重要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进行评审,经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需要投入较大整改费用时应由总经理向董事长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重要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前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临时安全措施应经企业专业技术组的评审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避免在整改期间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3)按照重要隐患治理方案治理隐患后,由专业技术小组对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有效性进行验证。重要事故隐患治理责任部门编制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经专业技术组评审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
4.2.3重大事故隐患
(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由安全主管组织,整改相关部门、隐患现场主管部门、企业专业技术组参加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现状评估报告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应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2)重大事故隐患验收前,应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内应包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参加;验收组应根据治理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