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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教育部发布重要通知:中小学全员应购买校方责任险!和学平险有什么区别? 孩子安全问题上,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真容不得你有半点侥幸和疏忽。
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要求全员购买校方责任险或者校园综合险,建立社会化的安全风险分担机制。
通知明确了依法治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全面施教、校园平等、公正评价、充分保护、安全有序、和谐友好、救济顺畅等10个重点领域,提出了38条核心要求,并给予具体指南。 在第八大领域:安全有序。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充分保障校园安全。要求处理安全事故依法妥当,并将“全员购买校方责任险或者校园综合险,通过校方责任险、校园综合险等途径,建立社会化的安全风险分担机制“列入具体指南。
1、什么是校方责任险?
校方责任险,是保险的一种,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是受益方,是一种责任保险。
2、被保险人:
凡取得合法资格的教育机构,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及高等院校,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学校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遇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学校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学校未采取必要措施;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九)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阻止;
(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简单的讲: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如果学校是有责任的,学校就要面对家长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而校方责任保险就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这部分经济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
(十一)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擅离岗位,不履行职责,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
(十二)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十三)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
(十四)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