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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隔离婚姻分割风险功能 创新 卓越 合作 共赢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王力宏与李靓蕾的离婚最新进展 王力宏与李靓蕾的离婚诉讼的所有内容以及最新进展,令网友非常惊讶,因为王力宏已经完全占据了主动。网站上显示:李靓蕾没有遵守已签订的协议,所以对她很不利。 聊聊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如果法庭裁决了,李靓蕾则有可能被判处6个月的刑罚,或者被罚款。
当然不管李靓蕾的处罚如何,他们两离婚后肯定要进行财产分割。
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一、不同婚前财产形态的混同风险属性 伴随不断攀升离婚率水平的是,离婚家庭财产分割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婚前财产没有做相应的风险隔离,导致婚后资产混同,引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为有效防范这类风险,需要了解婚姻家庭中不同财产形态的风险属性。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管理。 (一)婚姻中房产等不动产混同风险 (一)婚姻中房产等不动产混同风险
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物权法的实施、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民法典的出台,婚前不动产带进婚姻后的权属关系越来越清晰。带入婚姻后的归属权相对容易判别。
具体可以根据婚前不动产是否存在按揭贷款,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情况不同,来梳理其婚内混同风险: 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第一,婚前取得不动产,且婚后不存在偿还贷款或买卖的情况下,婚前不动产确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婚前取得不动产,婚后存在买卖换房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混同风险;
第三,婚前取得不动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混同风险;
第四,上述不动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租所得的租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时 第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如果没有足够的独自出资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一方父母出钱购买,写了小夫妻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现金类资产混同风险 婚前现金类资产,以下情况存在混同风险:
一是婚前个人现金资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将可能出现个人婚前的现金类资产全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
二是婚前个人现金资产,由于在婚后进行了主动、积极的投资理财干预而发生的增值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婚后将婚前资金转入股票账户炒股、取款后又存款、投资私募基金、与配偶共同出资买房等相关投资理财行为,该笔资金将发生混同,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更需强调的是,现金类资产流动性非常强,如果在婚前将现金类资产存在自己名下并不做任何投资理财操作,那该笔现金资产以及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不会混同。 婚姻中股权投资类资产的混同风险 股权资产的混同风险属性按照是否属于上市股权而不同:
1、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该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获得的分红款或股息,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婚后因持股公司资产价值增加而产生的股权增值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婚前从二级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且婚后未发生买入或卖出交易,属于婚前资产;
4、婚前从二级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婚后发生买卖交易行为,则增值收益部
5、如果存在与所持股份的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情况较为复杂,此处暂不展开。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