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阳光人寿融和(安心版)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
——产品介绍 ——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相关说明— —产品介绍— 产品形态 条款解析 — 投保年龄 首次投保年龄30日 — 64周岁 条款解析 — 犹豫期 犹豫期15日 条款解析 —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的手续及风险 条款解析 — 保险期间和保证续保 条款解析 — 保障计划 保障明细表 条款解析 — 等待期 等待期为30日 条款解析 —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200万元/保险期间 条款解析 —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条款解析 —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200万元/保险期间 条款解析 —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条款解析 —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200万元/保险期间 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
包括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具体以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清单为准。我们将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life.sinosig)披露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清单,并保留对我们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机构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 条款解析 — 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 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 100 % 60 % 条款解析 — 年度给付限额与保证续保期间内给付限额 条款解析 — 补偿原则 条款解析 — 责任的延续 条款解析 — 责任免除 条款解析 — 责任免除 条款解析 — 保险费率调整 条款解析 — 保险费率调整 案例演示 — 本产品提供的保障 王先生,40周岁,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为自己投保本产品,保险期间为1年,自2022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假设王先生在保险期间内共计发生三次就诊治疗,每次就诊治疗情况具体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案例演示 — 本产品提供的保障 (1)首次就诊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11,000元,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为7,500 元,本次就诊发生的一般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过程如下:
该次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7,500元;
该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王先生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且该次就诊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则该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为100%;
保险期间内累计发生的按比例计算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7,500元(该次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7,500元×该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100%);
医疗费用年度免赔额(8,000元)与保险期间内累计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1,750元+从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2,000元,合计3,750元)的较大值为8,000元;
保险期间内累计已给付的医疗费用保险金:0元。
根据公式,本次医疗费用保险金为0元(保险期间内累计发生的按比例计算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7,500元–医疗费用年度免赔额与保险期间内累计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的较大值8,000元 - 保险期间内累计已给付的医疗费用保险金0元)。
(2)第二次就诊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880,000元,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为880,000元,本次就诊发生的一般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过程如下:
该次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880,000元;
该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王先生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且该次就诊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则该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为100%;
保险期间内累计发生的按比例计算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887,500元(首次就诊按比例计算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7,500元+第二次就诊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880,000×第二次就诊对应的赔付比例100%);
医疗费用年度免赔额(8,000元)与保险期间内累计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首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1,750元 + 首次就诊从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2,000元+第二次就诊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13,000元+第二次就诊从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150,000元,合计166,750元)的较大值为166,750元; 王先生可获得的医疗费用保险金如下: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