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声明: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的定义
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单独确定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障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个人账户价值,保险利益直接与个人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
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个人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万能保险的投资策略
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关注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放大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配置空间;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万能保险的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保底,保底以上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八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