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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宝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次增值,灵活、稳健、安全 关于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一种兼顾财富管理和保障功能的新型保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万能保险 具有费用透明、结算利率公开、资金增值等特点。 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单独的个人账户,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进入个人账 户。 保险公司按照投资专家制定的投资策略,将资金配置到各种投资工具中,并对个人账户中的 资产价值进行核算。 保险公司为万能保险产品设立最低保证利率,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 的。 我们万能账户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大额协议存款、股票、基金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债权 计划等。 产品特色 专业投资 安全透明 保底利率 稳健增值 持续奖励 实惠更多 按需领取 灵活便易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0周岁( 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追加保险费,转入保险费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累计所交保险费 -(累计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累计生存年金领取)。 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 生存年金 合同生效后,您可以与我们约定生存年金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并在保险合同 上载明。 合同生效满5年后,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给付 生存年金。给付生存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同时按已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每个保险单年度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者较小者: (1)累计所交保险费的20%; (2)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累计所交保险费指合同一次性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之和。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除您之外的被 保险人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现金 价值。 犹豫期及退保 自您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0日(含)的犹豫期。请您认真阅读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 解除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