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富人寿国富鑫享年金保险》中介渠道投保规则
[编号:QW2002]
[序号:2020-012]
[版本号:V1.0]
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版本
修改内容简述
修改日期
批准日期
批准人
拟制/修改人:康为 审核人:谭俊 批准人:谭俊 生效日期:2020/06
《国富人寿国富鑫享年金保险》中介渠道投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国富人寿国富鑫享年金保险》(险种代码:1112106),未涉及之规定以《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投保规则(个人营销渠道适用)(2019版)》规定为准。〗
1.0 一般投保规则
遵循《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投保规则(个人营销渠道适用)(2019版)》一般投保规则规定。
2.0国富人寿国富鑫享年金保险特殊投保规则
2.1年龄要求:
2.1.1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2.1.2投保人年龄需满足监管要求。
2.2本险种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2.3 本险种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
2.4本险种保险期间:10年、15年。
2.5本险种不计入寿险风险保额。
2.6本险种最低投保份数为5份,每份为保费1000元,且份数须为整数倍。
2.7关联销售规则
本险种可与国富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关联投保,与国富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保单关联投保时,关联投保单中投、被保险人须与本险种投、被保险人分别一致。
2.8本险种寿险5、6类职业无需加费,7类职业拒保。
3.0 本公司将视赔付情况和市场状况定期对本规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