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一、保险计划
本计划由《招商信诺自在人生养老年金保险A款》、《招商信诺附加臻爱定期寿险》(可选)以及《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可选)组成。
二、保险利益
1. 投保人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被保险人: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投保《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 款》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可为同一人。
3. 受益人
1) 满期保险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不接受其他指定;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须为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无指定,身故保险金则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注:“子女”包括继子女和养子女;“父母”包括继父母和养父母。
三、保险产品计划与投保年龄、交费期间/方式、年金领取起始年龄/方式、保险期间
四、保险费
当总保费≥20万时,须提供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投保人家庭年收入,同时投保人每年应交纳的保险费不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20%。
五、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自足额缴纳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之日的次日0时开始生效。
六、阅读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免赔额或免赔率、退保等规定,了解保险利益及您所拥有的保障范围。
七、保单形式:由于电子保单及投保成功信息将发送到投保信息中所填的邮箱和手机中,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果您在1个工作日后仍然没有收到电子保单,请及时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95362咨询。
八、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向我方提出申请,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本合同自您方签收之日起15天内为犹豫期,如果您方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我方将向您方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您方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我方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您方退还本合同在合同解除之日的现金价值。
您方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九、保险费支付: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方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方应在每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该日期之前支付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费。
十、未支付保险费的处理: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方支付本合同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未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方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您方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欠交的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日起效力中止。我方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一、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方退还的那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