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营销业务员严格填写工作日志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夯实队伍基础管理,规范活动量管理工具使用方法,提升主管基础管理意识。根据《基本法》第四章“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第二节“基本管理”第四十三条:“业务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制定次日的拜访计划,包括展业、增员、收费、服务、培训、会议等活动详细填写工作日志,并按计划全力达成。业务主管应每天审核所属业务员的工作日志,并给予协助和辅导,落实活动量管理。”经中心支公司研究决定,对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业务员和部经理,公司将对其扣除相关利益、管理利益等。具体实施内容如下:1、 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业务员未填写工作日志,扣除该业务员20元;2、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业务员填写工作日志填写不完整,扣除业务员10元;3、 在营业部的抽查中,若营业部整体工作日志的填写率低于75%,扣除其营业部经理管理津贴的5%。;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各营业单位提前宣导。备注:1、 营业部填写率=实际上交工作日志/实际出勤人力;2、 检查中,若实际出勤人力未上交工作日志,视为未填写工作日志。3、 工作日志填写规范标准:(1) 每月重要工作提示、月总结/规划、周总结/计划、每日拜访记录及早会内容填写完整。(2) 工作日志需每天填写,若请假需在工作日志中对应每日拜访活动记录中填写“请假”。(3) 每日拜访记录需详细填写拜访信息,例如:客户信息、客户需求、下次拜访计划等。特此通知 销售企划部二○一四年十月一日关于营销主管批改工作日志的要求通知为了进一步夯实队伍基础管理,增强业务主管自主经营的意识,促进业务主管重视基础管理,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各级业务主管及业务员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三条:业务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制定次日的拜访计划,包括展业、增员、收费、服务、培训、会议等活动详细填写工作日志,并按计划全力达成。业务主管应每天审核所属业务员的工作日志,并给予协助与辅导,落实活动量管理。经中心支公司研究决定,对未批改业务员工作日志的主管按照基本法基本管理的第三十八条:对未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各级业务人员,公司有权对其做出扣除相关管理利益、取消晋升资格、降级等相应处罚,具体实施内容如下: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各层级主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扣除该主管当月管理津贴50元;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主管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扣除该主管管理津贴100元,并取消该主管半年内晋升资格;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网站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各层级主管连续三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公司将对其扣品质分5分,扣款300元,其部经理负连带责任。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网站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各营业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