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陆家嘴国泰福瑞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7.12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黑体或是黑体加下划线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犹豫期 ? 2.3 您于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的次日起十日内,如您认为本保险不适合您,您可以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 3.5 一、身故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金 三、祝寿保险金 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五、关爱保险金 红利分配 4 您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并可选择抵交保险费(仅限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选择)或累积生息的红利给付方式。 宽限期 ? 7.2 对于续期保险费,如您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的,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我们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9.2 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有权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我们会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陆家嘴国泰人寿[2017]年金保险019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退保 13.1 犹豫期过后,您还享有退保的权利,但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请您慎重考虑。 ※ 您应履行的义务 如实告知 6.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可能严重影响您的权益。 按时交纳保险费 ? 7.1 您应按时交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您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效力中止,中止期间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及时通知保险事故 9.1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您或受益人应该及时通知我们。若未及时通知,可能导致我们难以确定保险事故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