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保险 > 保险公司 > 平安保险 > 平安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2017)等险种保全规则PDF

平安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2017)等险种保全规则PDF

时代捷诚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8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6/7(发布于北京)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258- 平安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2017)等险种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鑫利年金保险(分红型,2017)》,险种简称:鑫利17,险种代码:1211;《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险种简称:鑫利重疾17,险种代码:1212;《平安附加鑫利定期寿险》,险种简称:鑫利定寿,险种代码:1213;,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个人寿险保全规则》规定为准】 一、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二、特殊保全规则 1、退保/犹豫期退保/协约解约: 1.1鑫利17(1211)+鑫利重疾17(1212)+豁免C加强版(1148)组合投保: 在申请豁免C加强版(1148)的犹豫期退保/退保/协议解约时,则鑫利重疾17(1212)需同时办理犹豫期退保/退保/协议解约。鑫利重疾17(1212)复效时,豁免C加强版(1148)也必须同时复效。 1.2鑫利重疾17(1212)、鑫利定寿(1213)可申请单独犹豫期退保/退保。 1.3减额交清情况下豁免C可以单独犹豫期退保/退保/协议解约。 2、新增附险 鑫利重疾17(1212)、鑫利定寿(1213)在新契约销售,不受理保全新增。 3、减保 3.1鑫利重疾17保额不超过主险保额, 鑫利定寿不得超过主险的基本保额的5倍 3.2减保后保额需符合投保规则基本保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