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11.020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C 55WS/T555—2017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Subjective nutrition assessment for cancer patients2018-02-01实施2017-08-01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WS/T 555—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抗癌协会航空总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瑞金医院黑龙江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山大学第一医院厦门大学第一医院天津市第三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汉平张晓伟李薇曹伟新王晔陈公琰王昆华伍晓汀胡雯石英英罗琪齐玉梅吴健雄丛明华于康巴一陈子华林源IWS/T 555—2017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肿瘤患者进行营养评估的方法范围内容和结果判定等本标准适用于对已经确诊的尚未治疗和已经进行过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进行营养评估以确定其营养状况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营养评估nutrition assessment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采用营养评估工具对患者的营养状况以及与营养相关的机体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2.2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patient-generated subjective nutrition assessment,PG-SGA全面地收集主观资料(或信息)对患者营养状况进行评估2.3营养不良malnutrition由能量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素不足或过剩造成的组织形体和功能改变及相应的临床表现3评估对象和方法3.1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即:年龄18岁以上的成年人病理确诊为恶性肿瘤神志清楚无交流障碍愿意接受评估非濒临死亡3.2评估时间门诊的适用对象在其就诊时进行营养评估住院的适用对象在其入院后48h内进行营养评估家居肿瘤患者每3个月到门诊接受一次营养评估住院肿瘤患者在一个治疗疗程结束后再次进行营养评估或每2周进行一次营养评估3.3实施人员1WS/T 555—2017受过培训的临床医师临床营养师和护师培训内容包括评估的程序方法内容标准结果判定及处理实施人员应该有在他人(有评估经验者)指导下完成至少10例患者的评估经历才能独立进行营养评估3.4评估对象的告知评估前应向评估对象简要介绍评估目的内容及其必要性如果营养评估是常规的诊治行为则无需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如果营养评估的目的是用于科学研究则应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需要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4评估内容及结果判断4.1评估内容PG-SGA由患者自我评估及医务人员评估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包括体重进食情况症状活动和身体功能合并疾病应激体格检查7个方面前4个方面由患者自我评估后3个方面由医务人员评估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记录表见附录A4.2评分标准见附录B结果判定4.3根据PG-SGA得分将肿瘤患者的营养状况分为四类见表1表1PG-SGA分级评估结果判断得分评判结果营养良好0分1分2分3分4分8分≥9分可疑或轻度营养不良中度营养不良重度营养不良4.4营养干预0分1分:此时不需要干预措施治疗期间保持常规随诊及评估2分3分:由营养师护师或医生进行患者或患者家庭教育并可根据患者存在的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的结果进行药物干预4分8分:由营养师进行干预并可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与医生药师及护师联合进行营养干预≥9分:急需进行症状改善和/或同时进行营养干预2WS/T 555—2017AA附录A(规范性附录)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记录表A.1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记录表采用PG-SGA对肿瘤患者进行营养评估时要实时记录记录表见表A.1表A.1肿瘤患者主观整体营养评估记录表1体重2进食情况1个月内体重下降率评分6个月内体重下降率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的进食情况与平时情况相比:□无变化(0)≥10%43210≥20%□大于平常(0)5%9.9%3%4.9%2%2.9%01.9%1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