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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设[2018] 173号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 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完成了《天津市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T29-72-2018自 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原天津市《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T29-72-2010同时废止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4月13日 前言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研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人工砂人工砂混凝土人工砂砂浆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订了总则修订了术语修改了人工砂石粉含量泥块含量亚甲蓝(MB)值的定义增加了铁尾矿砂坚固性的定义修订了第三章为“基本规定”第四章为“人工砂”第五章为“人工砂混凝土”并调整了章节内容增加第六章为“人工砂砂浆”删除了附录ABC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兴泰里30号邮编:300193)本 规 程 主编 单 位: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 规 程 参编 单 位: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建材业协会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滨涛混凝土有限公司天津市联创混凝土有限公司天津大盛基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干粉砂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