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 津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天 津 市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制 品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Tianjin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lication ofautoclavedaeratedconcrete DB/T29-128-2015 J10526-2015 主 编 单 位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 批 准 部 门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实 施 日 期 :2015 年 4 月1 日 2015 天 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 建 科 [2015]1号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蒸压砂加气混凝土制品 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 有 关 单 位: 为 贯 彻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建 筑 节 能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制 品 在 建 筑 工 程 中 的 应 用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做 到 技 术 先 进 、安 全 可 靠 、经 济 合 理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 等 单 位 按 照 我 委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度 天 津 市 建 设 系 统 第 二 批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计 划 和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编 制 计 划 的 通 知》 (建 科 [2011]1463 号 )文 件 要 求 ,对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DB29-128-2008)进 行 了 全 面 修 订 ,并 更 名 为 《天 津 市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制 品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 经 我 委 组 织 专 家 审 定 ,现 批 准 《天 津 市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制 品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 DB / T29-128-2015)为 我 市 地 方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自 2015 年 4 月 1日 起 在 我 市 实 施 。 原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砌块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DB29-128-2008)同时 废 止。 各 相 关 单 位 要 认 真 执 行 本 规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有 不 明 之 处 及 修 改 意 见 ,请 及 时 反 馈 给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 本 规 程 由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负 责 管 理。 本 规 程 由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本 规 程 由 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所 负 责 征 订 和 发 行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翻 印 和 复 制。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2015 年 1 月 5 日 前 言 根 据 市 建 委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度 天 津 市 建 设 系 统 第 二 批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计 划 和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编 制 计 划 的 通 知 》(建 科 [2011]1463 号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组 经 广 泛 调 研 ,在 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修 订 本 规 程。 本 规 程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1.总 则 ;2.术 语 和 符 号 ;3.基 本 规 定; 4.材 料 及 系 统 要 求 ;5.结 构 设 计 及 构 造 ;6.建筑 构 造 设 计 ;7.外 墙 、屋 面 热 工 设 计 ;8.砂 加 气 围 护 体 系 施 工 ;9.工 程 验 收。 本 规 程 修 订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是: 1.修 改 和 完 善 了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板 材 产 品 相 关 性 能 指 标 及 其 设 计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等 内 容; 2.增 加 了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保 温 板 的 相 关 性 能 指 标 、构 造 做 法 、施 工 及 质 量 验 收 等 内 容; 3.完 善 了 蒸 压 砂 加 气 制 品 配 套 材 料 相 关 性 能 指 标; 4.增 加 了 蒸 压 砂 加 气 承 重 砌 体 结 构 设 计 、施 工 及 质 量 验 收 等 内 容; 5.针 对 我 市 建 筑 节 能 发 展 需 求 ,补 充 了 蒸 压 砂 加 气 居 住 建 筑 和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内 容 等。 同 时 ,规 程 名 称 由 原 名 称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更 名 为 《天 津 市 蒸 压 砂 加 气 混 凝 土 制 品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本 规 程 由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负 责 管 理 ,由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 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和 建 议 ,请 反 馈 给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供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 。 (地 址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马 场 道 66 号 ,邮 编 :300050) 本 规程 主 编单 位 :天 津 住 宅 建 设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建 材 业 协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