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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条款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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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5/7(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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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2017]定期寿险033号阅 读 指 引?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产品提供身故保障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条款目录1.我们保什么、保多久5.如何退保5.1犹豫期1.1 保险责任1.2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1.3保险期间和续保2.我们不保什么2.1 责任免除5.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需关注的其他内容6.1合同订立6.2合同生效2.2其他免责条款3.如何收取保障成本3.1 保障成本6.3年龄错误6.4效力终止6.5适用主险合同条款3.2宽限期4.如何领取保险金4.1受益人4.2保险金申请4.3保险金的给付险种简称:智悦定寿险种代码:856-74-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们保什么、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1.1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值与按照主险合同确定的身故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1)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1.2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下列情形会引起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变更:(1)在我们收到您的主险合同追加保险费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主险合同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2)在我们收到您主险合同的部分领取申请书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3)在您按照主险合同领取年金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4)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申请增加基本保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一保险期间最多险金额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2)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3)主险合同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主险合同应付期交保险费。如果您和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合同且主险合同保险费已豁免,将不受本条(3)的限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部分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时您购买的金额,会在投保书以及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结算日指主险合同结算日。-75-申请减少基本保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减少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一保险期间最多险金额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2)主险合同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主险合同应付期交保险费。如果您和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合同且主险合同保险费已豁免,将不受本条(2)的限制。经我们同意后,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我们不承担减少部分所对应的保险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的未交满主险合同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的,如果您在主险合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及其后的60日内未支付主险合同保险费,从第60日后的下一个结算日零确定时起本附加险合同进入削减期,削减期前一日24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金额,第一次削减后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金额的75%。如果您在下一个主险合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第 60日 24时之前补交欠交的一期主险合同期交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会由第一次削减后基本保险金额恢复至基准金额,恢复的部分从我们收到主险合同保险费后的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生效,同时削减期结束。如果您在下一个主险合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第 60日 24时之前未补交欠交的一期主险合同期交保险费且未支付主险合同当期应付期交保险费,从第60日后的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变化为(基准金额-削减期内部分领取的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削减期内领取的主险合同年金)×25%。如果同时投保了“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且在削减期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变化为(基准金额-削减期内部分领取的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削减期内领取的主险合同年金-削减期内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25%。此后削减期若未结束,再次发生缓交时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补齐欠交的主险合同期交保险费或累计交满主险合同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后您可以申请恢复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恢复的部分从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生效,同时削减期结束。削减期内因主险合同年金领取、部分领取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导致本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不予恢复。如果您同时投保了“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且在削减期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则因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导致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不予恢复。削减期内,对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削减期结束后,如再发生主险合同保险费缓交并符合上述情形时,我们仍将按上述约定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累计交满主险合同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的,发生缓交时,基本保险金额不削减。1.3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本附加险合同采取自动续保方式,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申请续保,在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我-76-们按续保时年龄、性别、危险保额及风险程度等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后,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新续保的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若续保前,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则新续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若您不再续保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若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我们会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2.1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