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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A 14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T 993—2020 村务公开工作规范 Villageaffairsopenjobspecification 2020-04-10发布2020-06-01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 99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归口。 本标准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重庆市沙坪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小燕、陈嵩圣、李连辉、任斌、陈东池、喻年、符颖。 DB50/T 993—2020 村务公开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的术语、组织机构、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实施方法和村务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组务公开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务公开 Village affairs open 村民委员会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即党务、政务、财 务和服务等村务工作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 民主行为。 3.2 村务工作 Village work 村民委员会应在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础组织领导和支持下,在开展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深化 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工作中,带领全体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国家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为引领,积极推动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 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和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努力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发展理念。 4组织机构 4.1总则 村务工作组织机构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础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 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等,其组织结构见图1,其村民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但并不限 于以下内容。 DB50/T 993—2020 注:短划线“”表述: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础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的核心作 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 图 1村务工作组织结构 4.2选举、组成和职责 4.2.1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组成和职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4.2.2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4.2.3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的组成和职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2.4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组成和职责应符合《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4.2.5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的 选举和职责应符合《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公开原则 实施村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 a)公开的事项应全面、真实可靠、有凭有据、及时、简洁明了; b)公开形式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c)公开的形式科学、程序规范; d)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e)应在村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的参与、监督、管理下进行。 f)应建立村务公开的目录清单。 DB50/T 993—2020 6公开内容 6.1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公开,包括但并不限于 以下内容: a) 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b)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c) 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d)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e)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f)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