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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_1998-1996机车高温瓷件订货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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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T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 1998-1996机车高温瓷件订货技术条件1996— 10— 01发布1997— 04—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机车高温瓷件订货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车高温瓷件的订货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铁道机车和电动车组的电阻器及其它电器用高温瓷件。对于不同于本标准的特殊要求,经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可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另行规定。2.引用标准GB/ T1333— 93机车电器基本技术条件GB/ T3083— 93火花塞绝缘体用高铝瓷材料技术条件。3.环境条件3.1.3.2.最低周围空气温度为 -40℃,最高使用温度为750℃。周围空气湿度: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 90%。3.3.相对于机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频率 f为1~ 50Hz的正弦振动,其振动加速度当频率f为1~ 10Hz时等于 lm/ s;当频率 f为10~ 50Hz时等于 1Om/ s,因机车连挂时的冲击,沿机车22纵向激起的加速度不大于 30m/s。23.4.受雨、雪侵袭的电阻器使用的瓷件,应能承受雨、雪的影响而无机械的或电的损伤和故障。其他瓷件装在能防雨、雪、风、沙侵袭的车体或箱内。4.技术要求4.1.瓷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制造,其尺寸偏差应符合图样规定,图样上未注明时,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4.2.瓷件的位置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4.2.1.瓷件的中心轴直线度应不超过瓷件长度的 1%。4.2.2.瓷件两端面的平行度,不超过长边尺寸或相当直径尺寸的2%,当长边尺寸或相当直径尺寸不大于 30mm时,平行度不应超过 0.6mm。4.2.3.瓷件端面的平面度,不应超过长边尺寸或相当直径尺寸1%,当长边尺寸或相当直径尺寸不大于30mm,平面度不超过 0.3mm。1 表 1瓷件尺寸偏差m m允许偏差配合尺寸±0.3±0.4±0.5±0.6±0.7±O.9±1.2±1.7标称尺寸(L)特殊要求非配合尺寸6以下±0.2±0.3±0.4±0.5±0.6±0.7—±O.6±0.8> 6~10> 10~20> 20~30> 30~50> 50~80> 80~120> 120~170>170±1.2±1.4±1.6±2.4±2.8—±3.4—± (1%×L)± (2%×L)4.3.外观4.3.1.4.3.2.4.3.3.4.3.4.瓷件表面应平整光洁,同一瓷件色泽应一致。瓷件不允许存在任何裂纹、开裂和釉裂,不允许有生烧过火现象。瓷件表面不允许有影响瓷件安装和使用的缺陷。瓷件表面不允许有直径大于1.Omm的砂眼和直径大干2.Omm的气泡存在。4.3.5.瓷件表面允许有平均直径不大于3mm深不大于 0.5mm的缺口 2处,高度不大于 0.5mm瓷疤2处。4.3.6.瓷件表面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2mm,高度不大干 0.5mm的粘砂 4处,允许不大于 4mm 缺釉22处。4.3.7.在同一瓷件上的上述缺陷总数应不超过5处。机车高温瓷为含氧化铝92%以上的高铝瓷材料。4.4.4.5.瓷件材料技术指标4.5.1.4.5.2.4.5.3.开口孔隙率不大于0.0%。体积密度不小于 3.50g/ cm。3介电强度不低于 11kV/ mm。4.5.4.700℃时体积电阻率不小于20MΩ·cm。4.5.5.4.5.6.耐冷热急变性:瓷件应能耐受三次温度急剧变化而不损坏,其试验温差为 800± 10℃。抗折强度不低于 250MPa。4.6.如发现瓷件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制造厂必须无偿地给予更换。5.验收规则5.1.瓷件应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验收,制造厂应保证全部送交的瓷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2 5.2.5.3.5.4.按照本标准规定的验收规则与试验方法,用户有权检验瓷件的质量。瓷件的试验分为例行试验、抽查试验、型式试验和装车运行试验。例行试验瓷件应按本标准第 4.1、 4.2、 4.3条的要求逐只进行检查,如检查结果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要求时,则该瓷件不合格。5.5.抽查试验瓷件应按批进行抽查试验。以同一工艺方法制成的同一批投料的瓷件算作一批。抽查试验在例行试验合格后按表 2规定进行。表2瓷件抽查试验项目序号试件数量(个)试验项目试验根据试验方法1234耐温度急变开口孔隙率体积密度本标准第4.5.5条本标准第1.5.1条本标准第4.5.2条本标准第4.5.3条本标准第6.4条JB/ T 3083--93JB/ T 3083—93JB/ T 3083—931055介电强度5注*:对于可以作抗折强度试验的瓷件,则本项试验改为抗折强度试验。试验时,即使有一只瓷件不符合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要求,则应在同一批中抽取加倍数量的瓷件进行重复试验,如在重复试验时仍有一只瓷件不符合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时,则该批瓷件不合格。5.6.型式试验新产品试制定型或正常产品修改结构、改变原材料配方及工艺方法、改变瓷件生产厂家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瓷件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在例行试验合格后按表 3 进行。3 表 3瓷件型式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依据试验方法试件量1开口孔隙率体积密度本标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