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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_1554-1992乳酸菌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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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4/16(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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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乳酸菌饮料QB 1554-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乳酸菌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鲜乳或乳粉、植物蛋白乳(粉)、果菜汁或糖类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与辅料,经杀菌、冷却、接种乳酸菌发酵剂、培养发酵、稀释而制成的活性或非活性饮料。2引用标准GB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数测定GB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 5409牛乳检验方法GB 5410全脂乳粉GB 5411脱脂乳粉GB 6914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12143.1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GB××××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3产品分类按杀菌和不杀菌分为两类:a.活性乳酸菌饮料经乳酸菌发酵后不杀菌制成;b.非活性乳酸菌饮料经乳酸菌发酵后杀菌制成。4技术要求4.1原辅料4.1.1牛乳应符合 GB 6914的规定。4.1.2乳粉应符合 GB 5410或GB 5411的规定。4.1.3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的规定。4.1.4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及其它相应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规定。 4.1.5其它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要求。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均匀乳白色或乳黄色。果菜汁发酵的品种可带有果菜汁的色泽───────┼─────────────────────────── -滋味和气味│酸甜适口,具有乳酸菌饮料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细腻的乳浊液,允许有少量沉淀,无异物,无分层现象───────┴─────────────────────────── -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净容量允许差%│≤±4 (每批产品平均净容量不得低于规定净容量)─────────┼─────────────────────────蛋白质%│≥0.7─────────┼─────────────────────────可溶性固形物%│≥10─────────┼─────────────────────────酸度DT│25~80─────────┼─────────────────────────砷mg/kg│≤0.5─────────┼─────────────────────────铅mg/kg│≤1.0─────────┼─────────────────────────铜mg/kg│≤5.0─────────┴─────────────────────────4.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的要求。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活性乳酸菌饮料│非活性乳酸菌饮料─────────────────┼────────┼───────────乳酸菌数(出厂时)个/ml│≥10**6│—─────────────────┼────────┼─────────── 菌落总数个/ml│—│≤100─────────────────┼────────┴───────────大肠菌群个/100ml│≤3─────────────────┼────────────────────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酵母个/ml│≤50─────────────────┼────────────────────霉菌个/ml│≤30─────────────────┴────────────────────5试验方法5.1感官应在感官检验室内或在符合感官检验要求的其它实验室内,检验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可按附录A评分。5.2净容量用精度为 0.5ml的量筒分别测量所取样品的体积,取平均值为测量结果。5.3蛋白质按 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4可溶性固形物按 GB 12143.1规定的方法测定。5.5酸度按 GB 5409中2.1.1条规定的方法测定。5.6砷按 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7铅按 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8铜按 GB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5.9乳酸菌数按 GB××××*规定的方法测定。5.10菌落总数按 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11大肠菌群按 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12致病菌按 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 4789.11规定的方法检验。5.13酵母和霉菌数按 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出厂时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并在大包装中附以产品合格证。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容量、酸度、可溶性固形物、乳酸菌数、菌落总 数和大肠菌群。6.2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