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Infant formula 2010-03-26发布2011-04-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发布 GB10765—2010前言本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CodexStan72-1981(Revision2007)StanardforInfant Formulaand FormulasforSpecial MedicalPurposes Intendedfor Infants中A部分,本标准与CodexStan72-198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还参照了中国营养学会2000年编著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本标准代替GB 10765-1997《婴儿配方乳粉I》、GB 10766-1997《婴儿配方乳粉II、III》、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及其修改单。本标准与GB 10765-1997、GB 10766-1997和GB 1076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三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标准名称改为《婴儿配方食品》;——修改了标准中的各项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0765-1997;——GB 10766-1997;——GB 10767-1997。I? 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婴儿配方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婴儿 infant指0~12月龄的人。3.2 婴儿配方食品infant formula3.2.1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 /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3.2.2 豆基婴儿配方食品: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 /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保证婴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滋味、气味1 GB10765—2010表1(续)项目要求组织状态冲调性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产品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4.3必需成分4.3.1产品中所有必需成分对婴儿的生长和发育是必需的。4.3.2产品在即食状态下每100mL所含的能量应在250 kJ(60kcal)~295 kJ(70kcal) 范围。能量的计算按每100mL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 kJ/g、37 kJ/g、17 kJ/g(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按照碳水化合物能量系数的50%计算),所得之和为千焦/100毫升(kJ/100mL)值,再除以4.184为千卡/100毫升(kcal/100mL)值。4.3.3婴儿配方食品每100kJ(100kcal) 所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4.3.4对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首选碳水化合物应为乳糖、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只有经过预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表2 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指标每 100 kJ每 100 kcal营养素检验方法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蛋白质a乳基婴儿配方食品/(g)豆基婴儿配方食品/(g)0.450.501.050.700.701.401.882.094.392.932.935.86GB 5009.5脂肪 b/(g)GB 5413.3其中:亚油酸/(g)0.070.330.291.38GB 5413.27α-亚麻酸/(mg)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碳水化合物 d,e/(g)125:12.2N.S.15:13.3c505:19.2N.S.c15:113.8——a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应≥60%;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b 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总脂肪酸的2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总脂肪酸的3%;芥酸含量<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C24脂肪酸的总和。c N.S.为没有特别说明。d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90%;对于乳基产品,计算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时,不包括添加的低聚糖和多聚糖类物质;乳糖百分比含量的要求不适用于豆基配方食品。2 GB10765—2010表2(续)e碳水化合物的含量A1,按式(1)计算:A1 = 100 ? (A2 + A3 + A4 + A5 + A6) ………………………………(1)式中: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g;A2——蛋白质的含量,g/100g;A3——脂肪的含量,g/100g;A4——水分的含量,g/100g;A5——灰分的含量,g/100g;A6——膳食纤维的含量,g/100g。4.3.5 维生素: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维生素指标每 100 kJ每 100 kcal营养素检验方法最小值最大值43最小值59最大值180维生素 A/(μg RE)a140.250.121.014维生素 D(μg)b0.601.206.51.050.504.22.515.0227.2301GB 5413.9维生素 E /(mg α-TE)c维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