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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诚附加康逸年华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补充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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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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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鼎诚附加康逸年华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补充规则 一、投保规则 1 保险产品:本产品为《鼎诚附加康逸年华医疗保险》,可与任何三年期及以上的长期主险组合投保。 2 销售渠道:公司各渠道均可销售。 3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续保最高可至80周岁。 4 保险期间:1年。 5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6 交费期间:1年。 二、核保规则 1 保险金额: 1.1 基本保额:本产品有计划一、二、三共计三种组合,每一被保险人仅能有一份有效的本产品。本产品目前仅可销售计划一。 保障计划类别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保险金额 年限额 500,000 800,000 1,000,000 年度免赔额 2,000 1.住院医疗保险金 年限额 500,000 800,000 1,000,000 1.1 床位费和膳食费之和 日限额 500 600 800 1.2 手术费 年限额 50,000 80,000 100,000 2. 指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年限额 500,000 800,000 1,000,000 1.2 危险保额:本产品以基本保额的1倍计入普通医疗险(补偿型)危险保额。 2 职业限制:同通用核保规则。 3 体检规则:无需体检。 4 财务核保、生调标准:无需财务核保及生调。 5 健康告知:详见各渠道投保单和问卷。 6 与主险配比关系:无限制。 7 核保结论:本产品核保结论可予以除外,如参照重疾或医疗险评点需加费则予以拒保。 8 续保二核: 8.1 保证续保期间内:不予审核。 8.2 保证续保期间届满:需重新填写健康告知并审核职业、健康状况;对于曾有理赔的客户需根据其具体病症进行续保审核,对于理赔审核中发现的未如实告知案件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保全规则 1 新增附加险:三年期及以上的长期主险才能新增此附加险。 2 其他保全规则参照《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人身保险保全作业规则》。 四、理赔规则 1 住院医疗保险金: 1.1 以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 在高端病房治疗:理赔金=医疗费用*90%-已获得的补充费用- 免赔额 在普通病房治疗:理赔金=医疗费用*100%-已获得的补充费用 -免赔额 1.2 以非公费医疗或非基本医疗保险身份: 在高端病房治疗:理赔金=医疗费用*90%-已获得的补充费用- 免赔额 在普通病房治疗:理赔金=医疗费用*70%-已获得的补充费用-免赔额; 1.3 住院医疗费用限额:床位费和膳食费之和的日限额根据计划等 级不同而不同; 1.4 住院手术费年限额:等于年限额*手术类型对应的给付比例; 1.5 住院医疗保险金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