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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_2752_2-2011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第2部分:化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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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犛犖/犜2752 .2—2011 卫 生 检 疫 人 员 的 自 我 防 护 规 范 第 2 部 分 :化 学 犛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狊狅犳狆犲狉狊狅狀犪犾狆狉狅狋犲犮狋犻狅狀犳狅狉 犺犲犪犾狋犺 狇狌犪狉犪狀狋犻狀犲狊狋犪犳犳— 犘犪狉狋2:犆犺犲犿犻犮犪犾狊 20110225 发 布 2011070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卫 生 检 疫 人 员 的 自 我 防 护 规 范 第 2 部 分 :化 学 SN/T2752 .2— 2011  中 国 标准出 版社 出版 北 京 复 兴 门 外 三 里 河北 街 16号 邮 政 编 码 :100045 网 址 www.spc 电 话 :68523946  68517548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秦 皇岛 印 刷 厂 印 刷  开 本880 × 1230 1/16   印 张0.5 字 数 千 字 9 2011 年 6 月第 一 版   2011 年 6 月 第 一 次 印 刷 印 数 1—1600  书 号 :155066·222046   定 价14 .00 元 犛犖/犜2752 .2—2011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前     言     SN/T2752 《卫 生 检 疫 人 员 的 自 我 防 护 规 范 》共 分 为 四 部 分: ——— 第 1 部 分 :传 染 病; ——— 第 2 部 分 :化 学; ——— 第 3 部 分 :核 辐 射; ——— 第 4 部 分 :实 验 室 人 员。 本 部 分 为 SN/T2752 的 第2 部 分。 本 部 分 按 照 GB/T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部 分 由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并 归 口。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中 国 检 验 检 疫 科 学 研 究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天 津 出 入 境 检验 检 疫 局 、深 圳 市 检 验 检 疫 科 学 研 究 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北 出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 :马 爱 敏 、刘 云 凯 、顾大 勇 、聂 维 忠 、刘 恩 东 、杨 晨 光 、马 晓 光 、关 淳 、刘静 远。 Ⅰ 犛犖/犜2752 .2—2011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卫 生 检 疫 人 员 的 自 我 防 护 规 范 第 2 部 分 :化 学 1 范 围 SN/T2752 的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卫 生检 疫 人 员 在 国 境 口 岸 区 域 进行 化 学 毒 物 监 测 或 发 生化 学 毒 物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过 程 中 的 自 我 防 护 要 求 和 方 法。 本 部 分 适 用 于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对 国 境 口岸 区 域 进 行 化 学 毒 物 监 测 或 发 生 化 学 毒 物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过 程 中 的 卫 生 检 疫 人 员 自 我 防 护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SN/T1466   国 境 口 岸 化 学 因 子 恐 怖 事 件 监 测 规 程 3 基 本 要 求 3.1 人 员 要 求 3.1.1  工 作 人 员 应 接 受 专 业 培 训 ,熟 悉 化 学 毒 物 突 发 事 件危 害 理 论 和 实 际 处 置 技 术 要 求 ,并取 得 相 应 资 质 ,身 体 健 康 ,体 表 无 外 伤 和 溃 疡 ;应熟 练 掌 握 化 学 毒 物 监 测 、检 测 、处 置和 个 人 防 护 等 装 备 、仪 器 、用 品 的 使 用 方 法 和 技 能。 3.1.2  工 作 人 员 在 口 岸 化 学 毒 物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过 程 中 不 应 吸 烟 、进食 和 饮 水。 3.2 防 护 装 备 要 求 3.2.1  应 满 足 保 障 使 用 人 员 健 康 要 求。 3.2.2  防 护 装 备 和 用 品 应 按 照 储 存 要 求 分 类 专 柜 保 存 ,专人 负 责 ,严 格 管 理 ,定 期 检 查,建 立 完 整 的 使 用 和 性 能 检 查 记 录 档 案 ,保 证 其 处 于 有 效的 使 用 期 限 之 内 和 可 靠 性 能 状 态 之 下。 3.2.3  检 测 设 备 仪 器 应 具 有 可 靠 性 、准 确 性 和 灵 敏 度 ,最小 可 探 测 水 平 应 符 合 要 求 。 应 定期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和 人 员 进 行 检 定 ,确 保 其 处 于 可 靠性 能 状 态 之 下。 4 现 场 防 护 规 范 4.1 前 期 准 备 4.1.1  工 作 人 员 按 照 SN/T1466 要 求 进 行 国 境 口岸 区 域 日 常 化 学 毒 物 监 测 。 监 测 时 应 佩 戴 有 报 警 功 能 的 化 学 毒 物 监 测 仪 ,发 生 报 警 时 应 立 即撤 离 至 安 全 场 所 ,设 置 临 时 警 戒 区 域,并 向 上 级 汇 报 。 需 要 进 行 再 次 检 测 时 按 照 规 定 要 求 穿 着 防 护 服 、防护 靴 、防 护 口 罩/防护 面 罩 、防 护手 套 ,进 一 步 测 定 污 染 范 围 和 化 学 毒 物 浓 度 ,确 定 化 学 毒 源 位 置 和 警戒 范 围。 4.1.2  发 生 化 学 毒 物 突 发 事 件 时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