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犛犖/犜0761 .1—2011 代 替 SN/T0761 —1999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检 验 规 程 犚狌犾犲狊犳狅狉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犾犻犵犺狋犲狉狊犳狅狉犲狓狆狅狉狋犱犪狀犵犲狉狅狌狊 犵狅狅犱狊 20110531 发 布 2011120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0761 .1—2011 前 言 SN/T0761 系 列 标 准 共 分 为 3 部 分: ——— 第 1 部 分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检验 规 程; ——— 第 2 部 分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儿童 安 全 性 试 验 方 法; ——— 第 3 部 分 :出 口 危 险 品 点 火 枪 检验 规 程。 本 部 分 为 SN/T0761 系 列标 准 的 第 1 部 分。 本 部 分 按 照 GB/T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部 分 代 替 SN/T0761 —1999 《出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检 验 规 程 》。 本 次 修 订除 参 照 ISO 9994 :2005 (E )《打 火 机 安 全 特 性 》外 ,还将 美 国 试 验与 材 料 协 会 ASTM F400 —2004《打 火 机 消费 者 安 全 标 准》、 EN 13869 :2002 《儿 童 安全 打 火 机 安 全 要 求 与 测 试 方 法 》有 关 内 容 纳 入 本 部 分。 本 部 分 与 SN/T0761 —1999 《出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检 验 规 程 》相 比 主 要 内 容 变 化 如 下: ——— 修 改 了 燃 烧 高 度 试 验 的 判 定 合 格 参 数 ; ——— 修 改 了 温 度 试 验 中 的 温 度 参 数; ——— 修 改 了 抽 样 数 量; ——— 修 改 了 样 品 使 用 流 程; ——— 修 改 了 燃 烧 高 度 试 验 (包 括 火 焰 高度 试 验 、爆 火 、溅 火 和 跳 火 试 验 、熄 灭 试 验 三 项); ——— 修 改 了 防 止 儿 童 开 启 试 验 的 合 格 准 则 ; ——— 修 改 了 燃 烧 高 度 试 验 的 合 格 准 则; ——— 修 改 了 跌 落 试 验 的 样 品 分 配; ——— 增 加 了 液 体 打 火 机 、后 混 式 打 火 机、前 混 式 打 火 机 、一 次 性 打 火 机 、液体 打 火 机 、可 重 复 充 灌 式 打 火 机 、可 调 节 打 火 机 、不 可 调 节 打 火机 的 定 义; ——— 增 加 了 火 焰 高 度 、喷 火 、溅 火 、跳火 的 定 义; ——— 增 加 了 调 火 装 置 的 推 力 要 求; ——— 增 加 了 重 复 注 气 标 识 的 要 求; ——— 增 加 了 对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的 要 求 与 图 示说 明; ——— 增 加 了 样 品 预 处 理 及 试 验 环 境 的 内 容 ; ——— 增 加 了 燃 液 容 量 试 验 、循 环 燃 烧 试验 、重 复 注 气 试 验 和 燃 料 相 容 性 试 验; ——— 增 加 了 防 止 儿 童 开 启 装 置 试 验 的 试 验部 分 内 容; ——— 删 除 了 豪 华 打 火 机 的 定 义; ——— 删 除 了 对 更 新 设 备 之 前 的 检 测 仪 器 的要 求; ——— 删 除 了 对 15 ℃ 及 55℃ 对 打 火 机 燃 料 充 灌 量 的 要 求。 本 部 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提 出并 归 口。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天 津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湖 南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宁 波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本 部 分 起 草 人 :李 晶 、王 利 兵 、陈 丹超 、于 艳 军 、曹 丽 静 、郑 来 云 、蒋 雪 枫。 本 部 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 SN/T0761 —1999 。 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0761 .1—2011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检 验 规 程 1 范 围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商 品 名 称 及 编 码 协 调 制 度 》中编 码 为 9313 .1000 及 9613 .2000 项 下 的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的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验 方 法。 本 部 分 适 用 于 出 口 危 险 品 打 火 机 的 检 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BS EN13869 :2002 《打 火 机 打 火 机 的 防 止 儿 童 开 启 安 全 性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打 火 机 犾犻犵犺狋犲狉 充 灌 有 不 大 于 10 g 的 丁 烷 或 其 他 易燃 气 体 或 液 体 ,可 重 复 充 灌 或 没有 充 灌 系 统 ,并 能 承 受 一 定 压 力 ,带 有 燃 料 释 放 、引 燃 装 置 的 器 具 。 一 般用 于 点 燃 香 烟 ,也 可 用 于 其 他 点 火。 3.2 气 体 打 火 机 犵犪狊犾犻犵犺狋犲狉 一 种 充 灌 液 化 碳 氢 化 合 物 燃 料 的 产 品 ,如正 丁 烷 和 异 丁 烷 ,在 24 ℃ 时 标 准 蒸 气 压 超 过 104 kPa 。 3.3 液 体 打 火 机 犳犾狌犻犱犾犻犵犺狋犲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