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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B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2081—2011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 Writing standard for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2011-09-01发布2011-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T 208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克刚、俞宏军、田惠、环小丰、王蕾、王艳霞、张晓亚。 Ⅰ NY/T 2081—2011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编写原则和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编写、修订和审定;渔港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写、修订及审定 也可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7]144号)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工程项目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投入一定量的资本,以农业建筑工程或农业田 间工程等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经过决策与实施,形成固定资产或新增农业生产和服务 能力的项目。 3.2 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为在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 文件。 3.3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为农业工程项目投资决策服务,合理确定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水平所做的统一规定 或要求。 4一般规定 4.1编制原则 4.1.1 4.1.2 确定。 4.1.3 4.1.4 农业工程项日建设标准的编制应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通则。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应坚持专业化协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农业工程项日应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坚持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为目标。 农业工程项目应突出主体设施的标准和指标。对影响农业工程项日决策、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发挥的关键设施,应按照节约、降耗、增效的原则,作出规定。 4.1.5 农业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的设置,应与主体设施相适应。凡是有协作条件的,应充分利用,不应 另行设置。 1 NY/T 2081—2011 4.1.6 4.1.7 农业改扩建项目应充分依托既有条件,发挥原有工程设施的潜力。 农业项目建设水平应以现有实践及经验为依据,考虑发展需要,兼顾投资能力,总体要体现同 类项目行业先进水平。 4.1.8 制定标准应充分研究和利用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有关的定额、指标、经济参数,并注 意与正在制定和修订的有关标准、定额、指标和经济参数相协调,避免矛盾和重复。 4.1.9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及法规。 4.2程序与格式 标准的立项、编写和审批程序,以及标准的构成、编排顺序、层次划分、印刷格式等,应遵守标准 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由建设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的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丁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7]144 号)要求完成。 由农业部或其他标准主管部门立项的标准,执行 GB/T 1.1—2009的规定,并从属农业部标准立 项、编写和审批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标准的程序和格式如有差异,但编写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本规定。 4.3内容与深度 4.3.1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对象,可以是同一类建设项目,可以是整个建设项目或是单项工程。 4.3.2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农 艺)与设备、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农业田间工程、农业防疫隔离设施、节能节水与 环境保护、安全与卫生、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附录及附件等。标准的具体内容,应结合编写对象的特点 和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或调整。 4.3.3 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编制深度,应满足或符合编制和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并 可作为项目监督检查及验收的依据。标准中的各项规定,可量化的应给出指标,不能量化的应有定性要 求。 5编制要求 5.1总则 5.1.1 5.1.2 5.1.3 5.1.4 制定标准的目的。概括地阐述制定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标准所适用的范围。应与标准的名称及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标准的共性要求。应为涉及标准整个内容或几部分内容的基本原则。 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说明与其他标准及规定的关系。 5.2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2.1 5.2.2 阐明确定项目建设规模的依据及原则。 确定项目建设规模的度量指标,并依据该指标,划分项目规模等级。度量指标一般可选用农产 品产量、种植面积、养殖数量、检测数量(批次)、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度等。 5.2.3 按项日建设的功能划分项日构成,并说明各构成部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5.3选址与建设条件 5. 3.1 阐明项目选址的原则及依据。应考虑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 划、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项目本身的特性要求等。 5.3.2 阐述项目选址需考虑的场区环境等其他要求,包括土地类型、场地地势和周边间距等。 5.3.3应提出项目对供水、供电、交通、通讯、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建设条件及周边自然环境的 2 NY/T 2081—2011 具体要求。 5.3.4 应列出不宜实施项目建设的地区、地段或其他因素。 5.4工艺(农艺)与设备 5.4.1 阐明选定项目工艺(农艺)水平的基本原则及依据。工艺(农艺)技术应体现先进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