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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2011-11-21发布 2011-12-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 19295-201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19295—2003《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与GB 1929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取消了酸价、挥发性盐基氮、总砷和黄曲霉毒素 B1的限量; ——修改了铅的限量;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删除了附录 A。 I 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速冻面米制品 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谷物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 调味品等单一或多种配料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速冻而成的食品。 2.2速冻 使产品迅速通过其最大冰结晶区域,当平均温度达到-18 ℃时,完成冻结加工工艺的冻结方法。 2.3生制品 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制品。 2.4熟制品 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非即食制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不变形,按 GB/T 5009.56规定的感官检验方法检查,并按包装上标明的食用方 组织形态 色泽 不破损,表面不结霜。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 异味。 法进行加热或熟制,分别品尝和嗅闻,检查其滋味和气味。 滋味、气味 杂质 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GB 19295-2011 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过氧化值 a (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T 5009.56 a 仅适用于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 3.4污染物限量 不带馅料的速冻面米制品中铅的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带馅料的速冻面米制品中铅的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 3.5微生物限量 生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熟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生制品的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a 项 目 检验方法 N 5 c 1 0 m M 1000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1000 0 /25g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 5 GB 4789.4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 表4熟制品的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 项 目 检验方法 N 5 5 5 5 c 1 1 1 0 m M 100000 100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10000 10 GB 4789.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100 1000 — 0 /25g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 3.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其他 4.1标识 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熟制,以及烹调加工方式。 4.2冷链控制 产品贮存、销售应控制在-18℃以下,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以内。运输过程的最高温度不得高于 -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