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1.080.10 DB61 A22 陕 西省地方标准 DB61/T 510.2—2011 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旅游 Guidelines for English translations in public places—— Part 2: Tourism 2011 –01-24发布 2011 –01-24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T 510.2—2011 前 言 为规范我省公共场所英文译写和使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文字法》以及国家和我 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DB61/T 510《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旅游; ——第3部分:交通。 标准本部分为DB61/T 5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起草人:杨红英、黄文英、乌永志、党光清、张伟华、杨燕、骆红、陈慧、朱益平、贺莺、 马明、崔建斌、李伟、John Arrant、Judith Jones。 本部分首次发布。 I DB61/T 510.2—2011 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旅游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点)公共场所公示语和旅游资源英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翻译方法和要求、 书写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点)名称、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等英文 译写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地名标志 GB/T 16159—1996 GB 17733—2008 DB61/T 510.1—2011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第 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s 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根据性质分为八大主类,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 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等。 3.2 旅游景区(点)scenic area (spot) 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 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旅游景区(点)包括:风景区、文博物 院、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 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点) 的核心吸引力。 4 翻译方法和要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