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53.020.01 J 80 DB 41 河 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124—2015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规范 2015-09-29发布 2015-12-29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124—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涛、杨蕾璟、李剑、付华、文涛、宋耀国、靳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辉、江笑颖、王赢龙、闫耀天、李琳琳、杨柳、陈雷。 I DB41/T 1124—2015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检验前准备条件、检验人员、检 验仪器设备、检验要求、检验项目及方法、检验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监督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907—2010 GB 50067—2014 JB/T 8901—2013 NB/T 47013—2015 TSG Q7015—2008 TSG Q7016—2008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3.2 3.3 机械式停车设备 用来存取、储放汽车的机械设备系统。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采用以载车板升降或横移来存取车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安装 采用组装、固定、调试等一系列作业方法,将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部件组合为具有使用价 值的整机的活动;包括移装。 3.4 改造 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 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其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3.5 修理 用新的零部件替换原有的零部件,或者对原有零部件进行拆卸、加工、修配,但不改变升降横移类 1 DB41/T 1124—2015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3.6 监督检验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在实施升降横 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施工过程 进行的强制性、查证性检验。 3.7 透照区 进行透照检查时,以X射线发生器焦点为中心,半径30m内为禁区,不得有人员滞留,边界上应设 置警示标识(警戒绳、警示灯),并悬挂清晰可见的“正在进行射线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 探伤作业人员应在边界外操作或应采取防护措施的设专人警戒的控制区。 4 检验前准备条件 4.1拆卸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拆卸受检部位妨碍检验的部件或者其 他物品。 4.2需要登高进行检验(高于地面或固定平面2m以上)的部位,采取可靠安全的登高措施。 4.3满足检验和安全需要的安全照明、工作电源,以及必要的检验辅助工具或者器械。 4.4需要固定后方可进行检验的可转动部件(包括可动结构),固定牢靠。 4.5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配备满足载荷试验所规定重量和相应形式的试验载荷。 4.6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设施,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4.7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4.8落实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 5 检验人员 5.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5.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6 检验仪器设备 6.1检验至少应当配备附录A中表A.1所列的仪器设备并满足其精度要求。 6.2检验仪器设备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应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7 检验要求 7.1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监督检验。 7.2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满足本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8 检验项目及方法 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及方法按附录B中表B.1执行。 2 DB41/T 1124—2015 9 检验结果处理 9.1 检验人员在实施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检验人员向施工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工作联络单》(见附录C);对发现的严重问题 1) 由监检机构向施工单位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 意见通知书》(见附录D)。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进行处理并书面回复。《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同时报 告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负责施工许可的审批机关。施工单位对《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提出的意见,如拒不接受或者不能及时纠正,监检机构还应当及时报 告审批机关和发证机关。 9.2 施工单位自检发现一般问题和严重问题后应整改。 10其它 10.1 检验机构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作业指导书,并对检验 过程实施控制。 10.2 检验人员实施监督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可按国家有关标准增 加检验项目。 10.3 施工单位在自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施工单位认可,可按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 项目。 1) 严重问题,是指对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如监检项目不合格而不易纠正;施 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严重失控;施工单位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改进;施工 单位不再具备施工许可条件,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有违反施工许可的有关规定等问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