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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行 业 标 准 犛犖/犜2878 .2—2011 进 口 再 制 造 用 机 电 产 品 检 验 规 程 和 技 术 要 求 第 2 部 分 :工 程 机 械 轮 胎 犚狌犾犲狊犪狀犱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犳狅狉狋犺犲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犻犿狆狅狉狋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狀犱 犿犲犮犺犪狀犻犮犪犾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犳狅狉狉犲犫狌犻犾犱犻狀犵— 犘犪狉狋2:犈犪狉狋犺犿狅狏犲狉狋狔狉犲狊 20110531 发 布 2011120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2878 .2—2011 前 言 本 部 分 为 SN/T2878 《进 口 再 制 造 用 机 电 产 品 检 验规 程 和 技 术 要 求 》系 列 标 准 的 第 2 部 分。 本 部 分 按 照 GB/T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部 分 由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并 归 口。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辽 宁 出入 境 检 验 检 疫局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新 疆 出 入 境检 验 检 疫 局。 本 部 分 起 草 人 :李 实 阳 、孙 志 元 、刘斌 、任 作 强 、李 军 、顾 健。 Ⅰ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2878 .2—2011 进 口 再 制 造 用 机 电 产 品 检 验 规 程 和 技 术 要 求 第 2 部 分 :工 程 机 械 轮 胎 1 范 围 SN/T2878 的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进 口再 制 造 用 断 面 宽 度 为 24in 以 上工 程 机 械 子 午 线 或 斜 交 线 充 气 轮 胎 (以 下 简 称 旧 胎 体 )的 检 验 程 序 和 技术 要 求。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6326 轮 胎 术 语 及 其 定 义 H G/T 3979 工 程 机 械 翻 新 轮 胎 3 术 语 和 定 义 GB/T6326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工 程 机 械 轮 胎 犲犪狉狋犺犿狅狏犲狉狋狔狉犲狊 设 计 用 于 轮 式 工 程 车 辆 与 工 程 机 械 的 轮 胎。 3.2 再 制 造 用 轮 胎 狋狔狉犲狊狅犳狉犲犫狌犻犾犱犻狀犵 花 纹 磨 平 或 接 近 磨 平 而 失 去 使 用 性 能 的 旧 胎体。 3.3 脱 空 狊犲狆犪狉犪狋犻狅狀 外 胎 各 布 层 、胶 层 或 部 件 之 间 的 粘 着 面 ,局部 脱 开 的 现 象。 3.4 穿 洞 尺 寸 犺狅犾犲狊犻狕犲 再 制 造 用 轮 胎 带 有 穿 洞 缺 陷 的 部 位 ,经 打磨 至 符 合 再 制 造 修 补 条 件 时 的 洞 口 底 部 长 加 宽 的 和。 3.5 两 洞 间 距 犱犻狊狋犪狀犮犲狅犳 犺狅犾犲狊 指 再 制 造 用 轮 胎 带 有 穿 洞 缺 陷 的 部 位 两 洞 之间 边 缘 的 最 小 距 离。 3.6 再 制 造 轮 胎 成 品 狉犲犫狌犻犾狋狋狔狉犲狊 经 再 制 造 后 符 合 使 用 条 件 的 轮 胎。 1 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 犛犖/犜2878 .2— 3.7 2011 检 验 批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犾狅狋 口 岸 入 境 申 报 的 每 一 批 旧 胎 体 的 汇 集 为 一 个检 验 批。 4 再 制 造 前 检 验 4.1 检 验 方 式 再 制 造 用 工 程 机 械 轮 胎 实 施 全 数 检 验。 4.2 检 验 内 容 4.2.1 检 验 旧 胎 体 质 量 是 否 符 合 本 标 准 4.3技 术 要 求 的 规 定。 4.2.2 旧 胎 体 应 保 持 清 洁。 4.2.3 旧 胎 体 胎 侧 上 应 具 有 轮 胎 规 格 、商 标 、胎 号 、厂名 (或 产 地 )、负 荷 指 数 (或 最大 负 荷 能 力 或 层 级) 的 标 识。 4.3 检 验 技 术 要 求 4.3.1 旧 胎 体 损 伤 范 围 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a) 胎面 花 纹 深 度 测 量 点 剩 余 花 纹 深 度 允 许 为 零。 b) 胎面 磨 损 :子 午 线轮 胎 胎 面 部 分带 束 层 允 许局 部 磨 损 或锈 蚀 层 ,宽 度不 超 轮 胎 名义 断 2 面 宽 的 20 % ,总长 度 不 超 过 1/10周 长 ;斜交 轮 胎 胎 面 部 分 允许 局 部 磨 损 胎 体帘 布 总 层 数 的 30 % ,宽 度 不超 过 轮 胎 名 义 断面 宽 的 20 % ,单 个损 伤 处 不 超 过1/20 周 长,总 长 度 不 超 过 1/10周 长。 c) 胎肩 脱 空 :子 午 线 轮 胎 两 侧 胎 肩 部 允 许 有 局 部 小 面 积 可 磨 掉 的 脱 空 ,脱空 总 长 度 不 超 过 1/8周 长 ; 斜 交 轮 胎 两 侧 胎 肩 部 不 允 许 有 大 面 积 脱 空 ,脱 空 的 总 长 度 不 超过 1/16 周 长。 d) 胎 侧 损伤 :子 午 线 轮 胎 胎 侧 允 许 有 轻 微 老 化 裂 纹 ,但 不得 深 及 钢 丝 帘 布 ;斜 交 胎 胎 侧允 许 有 轻 微 老 化 裂 纹 ,但 不 得 深 及 胎 侧 胶 厚 度 的 1/3以 上。 e) 胎内 衬 层 损 伤 :子 午 线 轮 胎 内 衬 层 不 允 许 有 跳 线 、辗 线和 胎 侧 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