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080.01 A 12 DB 32 备案号:43293-2014 江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2685-2014 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指南 Guideline on the diligent and incorrupt assessment index of village-level organizations 2014-09-15发布 2014-11-15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T 2685-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太仓市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监察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太仓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太仓市监察局、苏州市太仓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金泉、王益清、杨其康、顾惠清、唐宪中、冯利民、侯月丽。 I DB32/T 2685-2014 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测评内容、测评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组织勤廉指数的测评。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村级组织 village-level organization 行政村及涉农社区的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2.2 勤廉指数diligent and incorrupt index 用于定量反映农村村级组织工作实绩和廉洁履职情况的指标,包括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其中勤政 指数的内容由经济发展指标、组织建设指标、社会和谐指标构成;廉政指数的内容由教育预防指标、权 力运行指标、廉洁从政指标构成。 3 基本原则 开展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应遵循客观公正、促勤助廉、注重导向、服务群众、简便易行的原则。 4 测评内容 4.1 勤政指数测评内容 4.1.1 经济发展指标可包括: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增长率; ——农民人均纯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 ——村级可支配收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占比; ——集体资产量化分红情况。 4.1.2 组织建设指标可包括: ——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方面的总体评价; ——村级组织团结敬业以及发挥党员作用情况; 1 DB32/T 2685-2014 ——村级组织工作制度规范化程度。 4.1.3 社会和谐指标可包括: ——失地农民转移就业率; ——村干部联系群众、为民办事、化解矛盾的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社会治安情况。 4.2 廉政指数测评内容 4.2.1 教育预防指标可包括: ——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总体评价; ——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情况; ——按规定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情况; ——开展勤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4.2.2 权力运行指标可包括: ——村级管理费占村可支配收入比例; ——村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理财等监督工作情况; ——村级资产资源公开处置交易情况; ——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情况; ——村干部自觉抵制迷信、赌博等不良风气情况。 4.2.3 廉洁从政指标可包括: ——村干部落实述职述廉规定情况; ——村干部违纪违法情况; ——一般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5 测评流程及要求 测评流程 5.1 勤廉指数测评流程包括确定测评实施单位、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实施测评、公布测评结果。 5.2 确定测评实施单位 5.2.1 5.2.2 应确定实施村级组织勤廉指数测评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制定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测评指标; ——组织实施测评。 5.2.3 成员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参与确定测评指标; ——配合做好测评工作; ——提供相关数据。 5.3 制定测评方案 2 DB32/T 2685-2014 5.3.1 测评方案 测评方案由测评形式、参评对象、指数分值等构成。测评方案应上报牵头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3.2 测评形式 测评形式为问卷调查,问卷分为部门卷和个人卷,部门卷示例参见附录A,个人卷示例参见附录B。 5.3.3 参评对象 5.3.3.1 部门卷的参评对象包括纪检部门、农工部门、农委部门、人社部门、卫生部门、统计部门等 涉及村级组织日常工作的专业部门。 5.3.3.2 个人卷的发放对象包括: ——被测评村级组织所在镇(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简称A类人员); ——被测评村级组织所在镇(区、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简称B类人员); ——被测评村级组织的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简称C类人员)。 注:个人卷的发放总数应不少于90份,其中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的发放份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5.3.4 指数分值 5.3.4.1 分值构成 ——勤廉指数分值由勤政指数分值和廉政指数分值相加得出。 ——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分值均设为100分,按5.3.4.3计算得出。 ——部门卷和个人卷均实行百分制。 5.3.4.2 分值权重 部门卷不设权重,个人卷A、B、C三类人员的权重分别为20%、10%、70%。 5.3.4.3 计算公式 a) 勤廉指数分值按照公式(1)计算: Cd=QZ+LZ……………………………………………………(1) 式中: Cd——勤廉指数分值; QZ——勤政指数分值; LZ——廉政指数分值。 b) 勤政指数分值按照公式(2)计算: m n P QZ=Qb?50%+( ? A q /m?20%+ ? B q /n?10%+ ? C q /p?70%)?50%………………(2) q?1 q?1 q?1 式中: Qb——勤政指数部门卷分值; Aq——A类人员的勤政指数得分; Bq——B类人员的勤政指数得分; Cq——C类人员的勤政指数得分; m——A类人员发放问卷数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