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01 A 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787—2013 殡葬引导服务规范 2013-11-04发布 2013-11-3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3/T 1787—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口市殡葬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永生、杨秉文、李凤英。 I DB13/T 1787—2013 殡葬引导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引导服务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资质要求、人员要求、引导原则、 引导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引导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17-2011 殡葬服务术语 3术语和定义 MZ/T 017-2011规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殡葬引导服务 指殡葬服务单位或企业派遣服务人员陪同服务对象办理丧葬事宜,为服务对象提供路线指引、流程 介绍、问题解释等服务。 4资质要求 开展殡葬引导服务的机构应具有下列证照之一: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证书; b)人事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事业法人证书; c)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 d)其他依法取得的服务经营许可证。 5人员要求 5.1基本素质 a)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b)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c)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水平; d)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e)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1